上海外国语大学图书馆阅览室使用规定
发布时间: 2005-08-31 浏览次数: 255

一、读者须凭本人的借阅证入内;借阅证在两个校区图书馆通用。

二、读者不得将书刊带入虹口校区图书馆阅览室和松江校区图书馆的报刊阅览室;松江校区图书馆的中文、外文阅览室和虹口校区图书馆的工具书阅览室允许读者自带书刊进入(馆借图书除外)。

三、两个校区图书馆的所有阅览室均禁止读者将包、袋等带入阅览室内。读者须自带挂锁,将禁止带入阅览室的个人物品锁入书包箱,离开时须取走上述物品,不得私自占用。

四、阅览室实行开架阅览,查阅时请使用代书牌。

五、自觉爱护图书、不得涂写、撕页和损毁书刊,违者须按原版本赔偿或视被损书刊的版本、质量按原价的25倍赔偿。

六、室内保持安静、整洁,严禁喧哗、吃零食、喝饮料、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或杂物。

七、阅览室书刊仅供在阅览室内阅览,均不外借,如需复印,须向管理人员办理复印手续。

八、读者应协助管理人员保持书刊排架整齐,书刊阅后请归还原处。

九、阅览室入口处均设有图书监测仪,读者不得擅自将图书带出监测架外,违者以窃书论处,视情节给予通报、行政处分,并处以重罚。

十、本规定由上海外国语大学授权图书馆负责解释。

十一、本规定自200591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