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外办〔2008〕23号 关于调整松江校区工作补贴发放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8-06-05 浏览次数: 196

关于调整松江校区工作补贴

发放办法的通知

 

各单位:

2000年松江校区建设启动以来,松江校区的建设和发展采用了全新的运作机制与管理模式,正朝着成为“培养造就新世纪高素质外语人才的基地和摇篮”的方向前进。学校也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保证了松江校区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按照校党委确定的“思政工作到位、行政措施到位、工作补贴到位”原则,鼓励和推动教职员工到松江校区工作,学校设立了松江校区工作补贴。松江校区工作补贴的设立,对松江校区的建设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也体现了学校党政领导对教职工的人文关怀,符合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要求。

随着我校教育事业的持续推进,建立健全各类工作机制,是为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提供有力、有利的制度保障,实现“四、三、二、一”发展战略和“建设国际型人才培养创新平台”发展目标的必然要求。

根据教育部、人事部要求,学校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收入分配体制。按照校党委工作部署和校长办公会议精神,学校决定,调整松江校区工作补贴的发放办法,将松江校区工作补贴纳入我校现有的工资总额包干制度,作为校内岗位津贴的重要组成部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各教学单位教学人员松江校区工作补贴发放办法

1、将原定的松江校区教学人员教学工作补贴30元/松江校区课时和松江校区伙食补贴5元/松江校区实际工作天,与各教学单位原定的17元/课时的教学科研管理补贴合并,统一确定松江校区教学科研管理补贴为50元/课时。

其他校区教学科研管理补贴仍按原定标准执行。

2、根据教务处核准的各单位本科生教学松江校区总课时和研究生部核准的各单位研究生教学松江校区总课时,人事处每学期统一核定各教学单位的松江校区教学科研管理补贴总额,并计入各教学单位校内包干津贴总额。

3、各教学单位可根据实际,自行按照每位教学人员在松江校区的授课课时和实际情况,确定补贴标准并给予补贴数额,或直接以提高课时费的形式予以支付。

松江校区教学科研管理补贴的对象,仅限于在松江校区授课的教学人员,在其他校区授课的教学人员不能享受。

4、松江校区伙食补贴不再发放。

5、各教学单位教学人员在松江校区授课,每天同一课程的教学课时不得超过4课时,每天的教学总课时不得超过6课时。

二、  各教学单位管理人员松江校区工作补贴发放办法

1、将原定的松江校区行政人员工作补贴40元/人・松江校区实际工作天和松江校区伙食补贴5元/人・松江校区实际工作天,统一确定为松江校区每个管理岗位工作补贴为900元/月。特殊情况,可按45元/人・松江校区实际工作天的标准计算。

2、人事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核准各教学单位松江校区管理岗位数。根据核准的各单位松江校区管理岗位数,核定各教学单位松江校区管理岗位工作补贴总额,并计入各院系校内包干津贴总额。

3、各教学单位可根据实际,自行按照每位管理人员在松江校区工作的工作天数和实际情况,确定补贴标准并给予补贴数额。

松江校区管理岗位工作补贴的对象,仅限于在松江校区专职从事行政工作的管理人员或专职从事思政工作的学生辅导员,其他人员不能享受。

4、松江校区工作伙食补贴不再发放。

5、管理人员在松江校区工作,每天实际工作时间不足4小时的(不含中午12:00至13:30之间的休息时间),按半天计算;超过4小时的(不含中午1.5个小时的休息时间),按一天计算。

三、其他单位松江校区工作补贴的发放办法

1、鉴于学校机关各部门没有实行工资总额包干,机关行政人员松江校区工作补贴的发放方式暂时维持现状。

2、各教辅单位教辅人员和管理人员松江校区工作补贴的发放方式,参照教学单位管理人员松江校区工作补贴发放办法执行。

3、在松江校区无教学工作或管理工作的单位,或者经费全额自理单位,原则上不实行松江校区工作补贴。若有特殊情况,须报学校另行审议。

四、松江校区工作补贴发放办法的调整,目的一是为了淡化事实上存在的课时津贴计件式发放模式,发挥校内岗位津贴对提升教学工作水平的杠杆作用,促进松江校区教学各环节的管理,为学分制改革做好基础准备;二是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适当提高津贴额度,采用业已成熟的计算方法,简化基层发放操作程序,增大各单位的收入分配自主权;三是适应国家绩效工资改革的发展趋势,进一步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强化绩效衡量标准,完善工资总额包干体系。各单位要充分理解并认真执行本通知的精神,正确及时地调整松江校区工作补贴的发放办法。

五、本通知已经2008年5月20日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

 

 

 

校长办公室

二ОО八年六月三日

 

 

 

 

 

 

 

 

 

 

 

 

 

 

主题词:调整 松江校区  补贴  办法

上海外国语大学校长办公室          2008年6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