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外办〔2008〕11号 关于全面清理全日制本科学生欠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8-04-09 浏览次数: 186

各单位:

根据上外办(2005)6号《上海外国语大学各类学生缴费、注册管理暂行规定》的精神,经研究,近期将对我校全日制本科生拖欠的各类费用进行全面清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我校全日制本科生中欠缴各类费用(如学费、教材费、住宿费等)的学生务必于2008年5月8日前到有关部门一次性缴清。凡不按时一次性缴清欠费的学生不得参加今年6月的新学期选课;凡不按时一次性缴清欠费的毕业班学生不得进入毕业程序,各院(系)不安排未能按时一次缴清费用的学生参加论文答辩。

二、          2008年9月起,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均必须严格按照上外办(2005)6号《上海外国语大学各类学生缴费、注册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进行缴费和注册,做到先缴费,后注册,不按照规定缴费和注册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学生本人承担。

三、          各院(系)在4月20日以前要按照财务处、教务处等部门提供的欠费学生的名单,召开全体欠费学生会议,将本通知的精神通知到每个学生,确保本次清理工作顺利进行。各院(系)还要通过年级大会、班会等形式,进行大学生诚信教育,教育学生严格遵守我校缴费和注册的规定,明确学生的缴费义务,教育学生自觉履行义务,并向学生说明拖欠各类费用的后果。

四、          各院(系)要组织好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在办理离校手续之前于指定的时间、地点,与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统一签订还款确认书(相关通知由学生处发布),届时学生要带好身份证、学生证、贷款合同、贷款行发放的银行卡等相关资料。未及时办理者将影响毕业离校手续办理。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二ОО八年四月九日

 

主题词:清理  本科生  欠费

上海外国语大学校长办公室          2008年4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