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外办〔2017〕18号 签发人:曹德明
关于2017年第四次校长办公会议
决定事项的通报
各单位:
4月7日,2017年第四次校长办公会议召开。会议审议并决定以下事项:
一、同意上海外国语大学第十届学位评定委员会成员名单。
二、原则同意设立上海外国语大学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专项基金。
三、同意在本校学生困难补助中增加新生应急补助和新生保险补助等两类补助。
上海外国语大学
2017年4月11日
上海外国语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7年4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