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外办〔2017〕26号关于调整上海外国语大学防汛防台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7-29 浏览次数: 422


上外办〔201726号                          签发人:李岩松


关于调整上海外国语大学

防汛防台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单位:

参照《上海市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上海市教育系统防汛防台专项》等规定,为落实《上海外国语大学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有关要求,经学校领导同意,现对我校防汛防台领导小组组成机构及人员进行调整。

一、领导小组机构成员与办事机构设置

组长:

李岩松 校长

常务副组长:

周  承 副校长

副组长:

林学雷 总会计师

组员:

李仁东 党委办公室主任

冯  辉校长办公室主任

张  明 后勤实业发展中心党总支书记兼总经理

李云飞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主任

衣永刚 党委宣传部部长

龚  凡 保卫武装处处长

徐丽云 学生处处长

黄  萍 财务处处长

赵蓉晖 研究生部主任

张艳莉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院长

张廷佺继续教育学院院长

朱文革 资产经营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后勤实业发展中心,由张明同志担任负责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配合后勤实业发展中心开展相关工作。

学校应急响应启动期间,领导小组的应急响应指挥部设在校长办公室。

领导小组采用机构成员方式,今后小组成员有职务变化的,由本部门接任的负责人员自然递补担任领导小组成员。

二、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 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校的防汛防台工作,督促各部门、院系及单位落实防汛防台各项措施;

2. 负责指导、开展防汛防台知识教育和安全警示等宣传工作;

3. 在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下,根据汛情的影响,协调落实有关本校承担汛期紧急转移人员临时安置点等任务;

4. 涉及本校范围的重大汛情、灾情或涉及损坏防汛设施事件发生时,直接指导或协调、协助相应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5. 上级防汛防台机构交付的其他任务。

特此通知。



上海外国语大学         

2017727日         




上海外国语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77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