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外办〔2018〕7号关于2018年第四次校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18-01-26 浏览次数: 383

上外办〔20187号                             签发人:李岩松

关于2018年第四次校长办公会议

决定事项的通报

各单位:

123日,2018年第四次校长办公会议召开。会议审议并决定以下事项:

一、同意出租虹口校区东体育会路306号房屋,并按规定向教育部备案。

二、同意给予后勤实业发展中心绩效奖励补贴。

三、同意由原挂靠后勤实业发展中心的工程维修中心划归基建处,由基建处负责学校大中修管理工作,以进一步规范并完善大中修项目管理的体制机制,确保学校大中修项目有序进行。

上海外国语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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