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外办〔2015〕2号关于本科专业达标评估专家网络评估、专家现场考察评估阶段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1-07 浏览次数: 206

 

上外办〔20152号     签发人:冯庆华

关于本科专业达标评估专家网络评估、专家现场

考察评估阶段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本科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进一步推进学校本科专业建设,提高专业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文件要求,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高校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1272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上海高校本科专业达标评估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1331号)的文件要求,学校已于今年全面启动了本科达标评估工作。本次达标评估工作分为专业自评、专家网络评估和现场考察评估三个阶段。各专业目前已经完成了自评。为明确专业达标评估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任务,确保评估效果,现对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的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时间:201412月—20155月上旬。具体时间由各专业与教务处商定,由学校统筹安排。

二、评估专家组的构成:本次各专业网络评估和进校现场考察评估专家组全部由校外专家组成,分为专业专家和教学管理专家。其中三名专业专家由各专业提供建议名单,由教务处与各专业共同商定后邀请;二名教学管理专家由教务处确定并邀请。

三、评估形式:网络评估阶段专家组对专业自评报告、支撑材料、状态数据统计等进行审阅评估;进校考察评估阶段专家组在审阅评估基础上,到院系实地考察,通过听取自评汇报、随堂听课、召开师生座谈会、对文档数据进行查证,对教学设施进行考察,形成专家组意见与结论。

四、评估等级和结论发布:专业达标评估的等级为“达标”和“不达标”两种。各专业评估等级和结论由学校予以公布,并作为院系年度考核、学校教学和教学管理评优评奖、学校专业结构调整的重要参考依据和指标。“达标”结论有效期为5年,在有效期内可申请参加我校专业选优评估。通过选优评估的专业将获得“上海外国语大学优秀专业”称号,并可参加上海市专业评估的选优评估。

专家网络评估和进校考察评估阶段需各专业提供如下材料:

1.按照《上海高校本科专业达标评估指标体系》中可量化指标的自评结果;

2.按照《上海高校本科专业达标评估自评报告撰写指南》等文件撰写的专业自评报告;

3.填写好的《上海高校本科专业达标评估简况表》;

4.支撑材料。请各专业将上述材料报送至教务处。

联系人:教务处祁海芹

联系电话:35372426(虹口);67701028(松江)

电子邮件:qihaiqin@shisu.edu.cn

地址:行政楼205室(虹口);行政楼203室(松江)

校长办公室

201515

上海外国语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5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