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办公会议有关事项
发布时间: 2019-11-07 浏览次数: 2128

关于校长办公会议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单位:

校长办公会议(以下简称“办公会”)是对学校行政工作重要事项进行决策和处理的重要会议。为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切实落实《上海外国语大学校长办公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校长办公会议所提交材料的规范性,提高行政管理水平与工作效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会议时间与地点:办公会原则上每周二下午在松江校区行政楼会议室召开,如遇重大或急办事项可临时调整会议时间和地点,并在会议召开前尽早通知与会人员。

2.议题申请程序:办公会的议事范围请参阅《上海外国语大学校长办公会议制度》(见附件1),原则上所有行政工作应先通过OA系统“校内行政请示”或“行政发文申请”流程,经各相关职能部门会签后,提交分管校领导批示;经分管校领导批示同意上会的议题,校办将及时通知相关职能部门提交议题材料,汇总后报校长审定。

3.议题材料提交要求:请各单位务必按照要求,规范、完整地填写《校长办公会议题申请表》(见附件2),并连同会议材料(格式规范详见附件3)一并提交分管校领导审阅后,于每周四下班前提交所有议题材料至校办,则该议题将被列入次周周二的会议议程中;如超时提交,将延后一周列入议程。

请各单位遵照执行,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1992

附件1:《上海外国语大学校长办公会议制度》.docx

附件2:校长办公会议题申请表.docx

附件3:校长办公会议材料格式规范.doc